违法建设侵占了我区有限的土地资源,带来了环境、安全、治安隐患,是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去年,我区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颁布实施了《严控违法建设,建立疏堵结合长效工作机制有关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疏堵结合、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化属地管理与责任追究,全力引导基层村居、市场主体合法用地与合法建设,从源头上解决违法建设。
《指导意见》包括《关于严格执行法规禁令加强村社用地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管理流程保障村(居)民住宅和公共设施建房需求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整治改造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物业有序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的指导意见》。区城管执法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套政策组合拳,既总结了我区多年来治理违建的经验,也为下一步治理违建指明方向。
堵:明确16条建设红线
成效:新增违建数量逐月下降
去年9月,我区颁布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多项“堵”的措施,村(社)用地必须严格遵守土地资源管理8条红线:禁止项目未经审批先行建设,禁止农用地上开展非农建设,禁止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禁止非法改变土地利用用途,禁止非法私自签订征地合同,禁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项,禁止非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禁止非法挖矿和取土等行为。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村民住宅建设和使用的8条红线:不准违反规划建房,不准未经批准建房,不准超规定面积建房,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不准超越“红线”或损毁历史文化遗址建房,不准违反规定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建房,不准破坏生态环境或在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建房,不准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建房。
《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镇建立和完善查处违法建设地段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全方位巡查,建立每日巡查档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类处置违法建设,全面落实拆、停、控、管、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做到及时发现、立案、查处和拆除;落实查人查事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据悉,《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全区需清拆整治的新增违建数量呈现逐月下降趋势,新增非村民住宅类违法建设数量从月均50余宗下降至月均只有10余宗,查控违法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疏:引导村社集体有序建设
成效:走阳光大道渐成共识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村(居)民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原址拆旧建新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有关拆旧建新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基层难以操作,导致村民无法通过报建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建房,成为我区违法建设多发的根源之一。
去年12月30日,我区依法对嘉禾街长红经济联社一栋集体违法建设进行清拆整治。这是我区实施《指导意见》以来,给村社集体无序建设敲响的警钟。
同时,我区通过优化管理保障村(居)合理建房需求、有序引导集体经济物业合法建设,以阳光大道堵住歪门邪道。《指导意见》显示,对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简化报建和审查程序,积极服务、指导村社、村(居)民依法做好规划报建,主动引导、帮助其走合法用地、合法建设的正道,真正减少违法建设管理量。
《指导意见》还对村(社)工业小区和专业批发市场微改造、集体物业“三旧”改造等重点工作和村(社)留用地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了准入条件以及推进办法,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物业有序建设。去年,我区始终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清拆整治了一批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 走阳光大道有序建设渐成共识。(杨镇华 通讯员/戴刚元 唐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