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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 细化指引 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图)

我区审议通过多份文件加强对建设行为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26 来源:白云时事 字体大小:

  近些年,我区一直致力于探索出一条科学规划、合法建设、正道生财的阳光大道。尤其是《严控违法建设建立疏堵结合长效工作机制有关指导意见》(云委办〔2014〕38号)印发实施后,我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引导村社、村(居)民合法合理建设,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整治违法建设问题。目前,这个疏堵结合的方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下半年,我区在此基础上狠抓审批备案和开工审查两大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土地权属人、投资主体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等六大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和问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行为的管理,近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相继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建设项目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和开工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4份重要文件,将村民建房、村社公共设施、工业小区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旧”改造、村社集体留用地经济发展用地等有关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力求做到依法依规推进我区的建设项目。文/白洋

 

  明确建设程序 严抓违法建设

  记者了解到,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4份文件,均由区主要领导牵头制定,经多方调研论证,以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链条覆盖。

  其中,一份为区法制办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建设项目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和开工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份为区城市更新办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白云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办理建设审批开工手续依法建设工作指引》。另外两份由区建设局下发,分别为《关于促进投资、落实监管、优化施工许可服务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白云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

  区城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上述文件对能够进行建设的项目类别进行了说明,对建设工程能够疏通的一面进行了明确。

  “具有刚性需求的村民建房、村社的经济发展用地、村民留用地、区委区政府审批的‘三旧’改造项目、公建设施配套以及存在隐患的城中村整治项目6个大项,经过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该负责人说。

  同样,审议文件对坚决处置的违法建设提出了三大刚性要求,严抓堵的环节。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非刚性居住需求的村民建房、与目前现行控规不吻合的建设项目、不能按照区委区政府审议文件所执行的项目,均要严格按照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对于这类项目,我们要坚决实行拆除违建面积、处罚责任人。”

  “目前国家对村民建房有严格规定,一是要满足一户一宅,二是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三是必须为刚性需求。之前在太和镇调查发现的违建项目,其中满足上述三者要求的并不多,这就意味着剩下的皆是村民违建,在下一工作中都要进行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说。

  区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只是村民建房项目,所有的区内在建设或是筹建项目,都要符合现行规划的要求。

  “目前,区规划分局已完成全区116条村的村庄规划,所有规划我们都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几乎涵盖了能够在技术上实现的所有的村民需求,而村民住房用地、村民留用地、经济发展用地作为村庄规划的重中之重,均已完成在村庄规划内的编制要求。若是严格按照村庄规划执行,不仅不会存在违建情况,还可以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给未来发展腾出更多的土地利用空间。”该负责人说。

  在城市规划方面,我区目前共有6个片区通过了市规委会的审议,但除了陈田永泰片区外,其他片区规划还没有通过市政府正式发文。

  “严格来讲,目前除了陈田永泰片区外,其他片区还将继续执行现行控规,在建或是筹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指引的路径来建设,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不违规不违法。我区成立项目建设服务小分队,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确保项目能够实现依法依规建设。”该负责人说。

  完善顶层设计 明确审批路径

  由于我区实施的多项盘活存量土地措施中,采用了制度创新的新方案,使得部分原有管理机制未能与新措施做好嫁接,个别项目的安全监管甚至出现了空白。《关于加强白云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下发后,将为我区诸多在建或筹建项目提供安全生产监管路径的指引。

  根据文件,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拿到建设行政审批后,还要履行开工建设审批。若是村民建房,需要提交合法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出具的设计图纸;申请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而村社公共设施,则需要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在审批流程上,村民建房和村社公共设施由属地街镇审批开工;工业小区专业市场升级改造与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涉及的建设项目,则由区建设局审批。同时,实行项目保证金制度,主要用于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整改、工人工资纠纷、应急事故处理,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区建设局或街镇退还剩余资金。

  区发改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规划分局对村社留用地与经济发展用地的开发建设承担指导职责,依法对村社留用地与经济发展用地项目进行立项、用地批准与规划批准,核发《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建设局优化流程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明确责任主体 严格执行制度

  记者了解到,此次审议通过的4个文件中,《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建设项目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和开工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为具体的监管法制性指导意见,对土地权属人、投资主体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等六方主体单位责任和处罚作出了明确说明,为建设主体方敲响了警钟。

  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文件对目前可执行的所有项目都进行了制度说明,未按照路径操作去执行的项目,均会按照文件要求予以问责处罚。“所有的在建或是筹建项目,都要通过文件说明,明确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批、建、管、查、用的独立,最终达到问责清晰、分管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建设的目的。”

  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所执行的盘活存量土地的措施中,诸多环节都包含制度创新,这就要求各职能部门把握好、理解好这样的顶层设计,提高工作的灵活度和执行力。

  “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两表一铭牌’的要求进行张贴,不仅就项目对全社会进行说明,更重要的是明细权属职责。万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是存在潜在问题,都会有个抓手,不会出现你问我、我问你的状况。”该负责人说。

  前不久,我区严肃处理的太和镇一起高空坠落事故,正是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一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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