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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相对人确认告示 (穗综云示字〔2021〕第001号)

发布时间:2021-01-07 16:10:11 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相对人确认告示

  穗综云示字〔2021〕第001

  经白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调查取证,初步确定广州市航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村“闸口”(土名)地块5栋建筑物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相对人。如对白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确定的行政相对人有异议,请其他涉案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于本告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情况说明书、用地及规划报建审批文件、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石门街城管执法队(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亭石北路消防大院1楼;联系电话:37415501)接受询问调查,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17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亭石北路消防大院1联系电话:374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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