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4号)要求,我区已编制完成《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广州市白云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成果。该成果拟上报审批,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广州市白云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对白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进行局部调整,地块主要位于白云区江高镇、人和镇、太和镇、龙归街、大源街。
规划修改后,对规划期末白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影响,对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不产生影响。
公示期自即日始30日,即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5日,凡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65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