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马黄泥塘排涝站新建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以云水函〔2023〕3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 项目规模:新建排涝站前池、泵房、出水涵管、防洪事故闸 、消力池、配电房及管理房、水闸等,并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口卡口段箱涵进行整治。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10m3/s,总装机容量660kw。工程设计标准:防洪标准:石马黄泥塘排水渠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排涝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本工程为堤后式泵站,泵站等别为Ⅲ等,泵站规模为中型,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石马黄泥塘排水渠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Ⅰ级。项目概算总投资4974.18万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26706812.22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5 招标内容:新建排涝站前池、泵房、出水涵管、防洪事故闸 、消力池、配电房及管理房、水闸等,并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口卡口段箱涵进行整治。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10m3/s,总装机容量660kw。项目概算总投资4974.18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总价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按类别就低计算,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3)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8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4.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1 小时内,即: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
5.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 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7.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得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 (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公布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 1 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企业诚信排名>>施工—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 80 分计算。联合体投标时,以诚信分值较低企业的诚信分值计算诚信得分。
9.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10. 其他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19252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62697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36501911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