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节能服务公司;项目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审批规定,前期手续齐全,项目须已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条件(企业项目须于2024年8月底前开工,公共机构项目须于2025年底前开工);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
三、申报原则。区属公共机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其他由属地镇街(含民科园管委会、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汇总报送。项目单位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送项目所在镇街(含民科园管委会、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
四、报送时间。请各镇街(含民科园管委会、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和区有关部门于6月19日(星期三)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三份)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汇总报送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同步通过粤政易反馈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
附件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2025年).wps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戴文科;联系电话:3254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