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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海特云谷产业园”(心湖一号)项目的再次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字体大小:

  “海特云谷产业园”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路“高路”(土名),近期疑似又命名“心湖一号”对外推广宣传。该项目土地权属人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滘心社)。该项目是由滘心社与广州海特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云谷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建成物业的所有权全部归滘心社所有,规划用途为商业、酒店、办公。根据公开招商公告内容显示,双方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后,滘心社提供部分独立建筑物给海特云谷公司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40年;其余部分建筑物通过租赁方式给海特云谷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目前,该项目还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未获批正式地名。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提醒您:

  一、谨慎签订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未竣工验收的房屋存在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无法按时交付的风险;

  三、谨慎签订一次性或短时间内收取全租期租金的租赁合同,慎防“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

  四、研判投资风险,谨慎签订返租、托管经营性质合同。

  五、注意识别“租金贷”、“现金贷”属于信用贷款,非“房贷”,谨慎防范被利用个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

  六、注意核查租赁用途是否跟产权证载明用途一致;改建、装修是否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七、切勿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具体服务内容以签约合同为主。

  八、村集体物业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现无法独立确权到个人所有。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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