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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0 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大小: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广州市蜂哥网吧(个人独资)

  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799号和畅广场1栋202、203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云龙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

  公示时限: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本机关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保密,对匿名以及超出公示范围的举报或意见,本机关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距离200米范围内、幼儿园周围5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受理意见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批管理科

  电话:020-8636143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7楼711

  邮编: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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