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遴选有关机构承担开展2025年白云区技术改造服务工作项目第三方支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9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2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并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社会加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
(二)项目内容。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做好白云区技术改造政策宣讲、企业走访以及设备投资额150万元-500万元的“小技改”项目入库评审、资金申报准备等工作。要求熟悉省、市、区技术改造相关政策,结合区内工业企业实际,协助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做好政策宣贯落实等相关工作。
1.实地走访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不少于120家,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纳统、申报等,形成完整服务台账。
2.协助举办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4场以上,协助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向白云区工业企业宣贯省、市、区各级技术改造政策。
3.协助举办技术改造专题沙龙活动6场以上,配合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各镇街有关部门,针对性指导企业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等工作。
4.支撑开展白云区“小技改”项目,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部署,协助制定白云区“小技改”项目工作方案,制定小技改入库标准,组织开展入库申报、评审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5.提供有关技术改造政策支撑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应具有承担项目所需的综合实力、技术能力、实施能力等;熟悉省、市、区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有相关政策宣贯服务项目经验。
(二)投标金额。本次投标金额不高于48万元。
(三)评定标准。由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即是否具备咨询业务范围)、工作方案、拟投入团队及咨询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确定受托机构。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最高不超过48万元。
(二)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内容、进度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提供实施团队业绩经验证明、成功案例等材料。
(五)签订《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
(六)相关材料必须于2025年4月1日18时前密封(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14室)。联系人:陈长德,联系电话:020-80736066。逾期不受理。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