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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白云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项目)》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字体大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相关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组织编制了《白云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项目)》,已经自然资源部检验合格,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项目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关键组团,是白云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已经列入广东省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局部优化调整白云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二、调整地块情况

  调入地块TR01、TR02位于太和镇。调入地块TR01、TR02面积共92.6567公顷,其中64.8427公顷为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27.8140公顷为现状建设用地,现将TR01、TR02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并将规划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调出地块TC01、TC02、TC03、TC04、TC05位于江高镇,TC06位于人和镇,TC07位于大源街道,TC08位于太和镇,TC09位于钟落潭镇,面积共92.6928 公顷,均为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位于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现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并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将规划用地调整为耕地、园地和林地等。

  三、主要调控指标

  调入地块、调出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只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变化。调整前白云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4760.834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33,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374.3183公顷。调整后,白云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4760.798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33,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350.1693公顷。调整前后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变化量为24.149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变化量为0.036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变化量为0,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调整地块优化前“三区三线”划定图.jpg

  附件2.调整地块优化后“三区三线”划定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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