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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08 来源: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时间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二、申请流程


三、各受理点咨询电话



四、各教育指导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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