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广州顺联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对你(单位)作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云环法告[2020]22号)。
我局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云环法告[2020]22号)送达给你(单位),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或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依法有权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2楼规划监督科(地址: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联系电话:86177371)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