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0年6月22日
抄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白云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广州市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我区作为广州市五个中心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之一,地貌以丘陵和冲积平原为主,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7个(见附件1),主要分布在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同和街、永平街,其中崩塌12个,滑坡4个,地面沉降1个,按隐患点险情级别,大型2个,中型12个,小型3个。
(二)削坡建房风险点情况
我区东北部、中南部多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存在部分削坡建房风险点,根据省、市要求,2016年以后因削坡建房新增的风险点单列统计,不再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区登记在册的削坡建房风险点共有27个(见附件2),其中太和镇12个,钟落潭镇9个,江高镇、人和镇、石门街、永平街、同和街、景泰街各有1个。按风险级别,黄色5个,蓝色19个,尚未定级3个。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管理责任体系,重点解决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突出问题,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二)工作目标
1.落实省、市要求,白云区作为广州市中心城区之一,2020-2022年三年内必须完成现有17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2020年完成5个、2021年完成6个、2022年完成6个,具体见附件3)
2.落实省、市要求,2020-2022年三年内基本完成现有5个风险等级为黄色以上的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整治,同时大力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和综合治理,建立削坡建房风险点长效防控机制。
3.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管理责任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积极配合省、市完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专业地质调查监测等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快推进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2020-2022年三年内,通过采取工程治理、专业监测预警等方式,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完成现有17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治理方式包括:
1.实施工程治理。
我区的2个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江高镇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太和镇夏良村龙归硝盐矿地面沉降隐患点均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织督促责任单位2020年内完成工程和封井治理。(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织落实,涉及到的镇街参与)
其余15个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私人建房和村集体租赁物业、企业等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2020-2022年三年内,通过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工程或简易治理措施,消除隐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对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做到隐患点治理既安全稳定又经济实用。(责任单位:属地镇街负责组织落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协调、指导)
2.实施专业监测预警。
我区现有1个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太和镇龙归硝盐矿地面沉降隐患点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督促责任单位按照2018年市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意见实施专业监测,同时联系市地质调查院同步进行专业技术监测预警,并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防治策略。(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落实,涉及到的镇街参与)
(二).大力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
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加强台账管理,制定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每个削坡建房点“三员共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风险等级为黄色及以上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所有削坡建房风险点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做好削坡建房风险点的全面排查,结合《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技术导则(试行)》,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明确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管制规则;结合《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指引(试行)》,依据村庄规划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削坡建房用地管理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科学选址,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区农业农村局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并依法处理因削坡建房造成林木毁坏、占用林地等行为;削坡建房涉及在街、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的违法建设,或涉及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属地镇、街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或者因削坡等行为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的,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涉及到的镇街落实)
(三).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2020年底前,依托现有三防网格化管理和群测群防体系,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健全由镇长(街道主任)担任责任人、由村社干部担任管理员、由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学校、旅游景区(点)、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医疗机构等也要建立包含责任人、管理员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群测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制度,建成更完善、覆盖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风险点的群测群防、预警预报体系。(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牵头,各镇街负责落实,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负责行业内风险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的落实)。
(四).继续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作用。
我区从2016年至今,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了与地勘单位合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十三五”期间,在地质灾害值班值守、预警预报、巡查监测、培训演练、工程建设,特别是突发险情调查方面,充分发挥了地勘单位专家技术队伍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例如2017年太和老年公寓山体滑坡专业监测、2018年松洲街市未戒所边坡险情处置都作为省市经典案例,得到了上级肯定。下一步,要加大财政力度,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地质灾害“群专结合”防治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落实,区财政局参与)
(五).积极参与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极配合省、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平台、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数据库与共享应用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最终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四级(省、市、县、镇)联动”、“四位(监测、预警、预报、采集)一体”、“三员(管理人员、巡查人员、群测群防人员)共享”全面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负责落实)
(六).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我区专业地质调查、监测等工作。
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我区1:2000边坡危岩体崩落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建立岩溶(夏茅石灰岩岩溶发育区)塌陷监测预警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落实,涉及到的镇街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把未整治的削坡建房风险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开展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负责统筹全区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含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工作。区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资金保障。
区财政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业装备购置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削坡建房风险管控等工作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范围,保障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资金,依法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相关镇街、有关单位要积极谋划,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村社使用物业租金、企业和村民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三)加快项目实施。
由于三年时间紧,治理任务重,特别针对15个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各镇街要提前谋划安排,积极探索通过分村、分社包干负责,建立奖惩、补助机制,鼓励村、社租赁企业出资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加快治理进度,能提前尽提前,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广大干部和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附件:1.白云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白云区削坡建房风险点一览表
3.白云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及治理计划明细表
附件1:白云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数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
附件2:白云区削坡建房风险点一览表
数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
附件3:白云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及治理计划明细表
数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