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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5-26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大消费者、各停车设施经营者:

  为规范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及停车收费相关政策规定,现提醒告知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定价方式

  根据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全区含城中村在内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政府定价范围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执行。

  (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停车设施

  1.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及机场、车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4.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停车场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0〕1号)规定。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

  除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对于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及住宅小区停车场,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的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依法自主制定。

  住宅小区停车场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停车场收费基本要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活动,可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收费主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住建交通部门出具的《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有完整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

  (二)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各收费主体应在停车场入口处及缴费点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表),须标明收费单位、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依据、价格管理形式、服务时间、免费停放时间、监督举报电话(12345)等信息,按规定接入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进入停车设施时,停车设施应当明确标示或者记录机动车牌号和进入时间,机动车驶离停车设施凭该标示或记录交纳停放服务费。

  三、城中村停车收费政策规定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191号),村(社区)及其他权利人应根据停车设施不同类型,根据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做好公示、公告工作。村(社区)通过对集体(公共)物权设置的停车场收取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应按照集体收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村(社区)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做好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村(社区)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指导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主体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一)不规范收费行为列举。停车场不规范收费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停车收费标准未明码标价、超出政府定价(指导价)标准收取停车费、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优惠减免政策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等方面。另外,对军警车辆、消防救援车辆、医疗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险车辆等符合免收政策的机动车收费也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二)停车场经营行为告诫。严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超标准收费或者变相多收费。各类停车场均须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价外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使用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更换或维修。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提供机动车免费停放或者设置免费停放时限。

  (三)计费方法清晰明示。合理制定、清晰明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办法,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并可设置最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争议处理原则。如消费者与停车场经营者因收费标准(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投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8条的规定来处理。(民法典第498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五、停车消费时的提示建议

  (一)注意查看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不同性质的停车场、不同的停车区域、不同的停车时段,收费标准往往会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应以收费公示牌标明的收费标准为准,车主通常可以在停车场入口处先看清收费标准后再决定是否停车。

  (二)注意区分收费方式和封顶标准。在白云区,目前停车场收费标准主要分为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两种,需要注意区分。此外,大部分停车场公示牌也标明了每天停车费收取的封顶标准,也需要车主注意查看。

  (三)选择到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在某些车位紧张地段,如知名医院或者著名景区周边,因为停车位比较紧张,经常会有社会人员招揽车主停车,不但收费较高,停车没有保障,且容易引发纠纷,车主应尽量选择到正规停车场停放自己的爱车。

  (四)留存好停车收费相关证据。当停车遭遇违规收费时,车主要注意留存好缴费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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