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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关于录像带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来源:区委宣传部 字体大小: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现就录像带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录像带数字化服务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必需的相关保密资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将广州市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库存的BETACAM SP录像带(约800小时)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按要求整理成档案。

  (二)档案整理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标准的要求:

  (1)GB/T 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2)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3)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4)GB/T 17678.1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5)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6)GB/T 50323—2001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7)GB/T 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8)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

  (9)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10)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11)DA/T 1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12)DA/T 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3)DA/T 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14)DA/T 3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15)DA/T 39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

  (三)档案数字化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标准的要求:

  (1)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2)DA/T 43   缩微胶片数字化技术规范

  四、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9.97万元。

  五、付款要求

  (一)付款:合同金额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正规等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一半的首期款;待项目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金额(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按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款项前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单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延期付款;

  (三)本项目以财政拨款方式支付,上述付款期限为采购单位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在付款期限内采购单位已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不视为采购单位逾期付款和违约。

  六、项目报价要求

  (一)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就项目具体内容中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并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密封)盖章送至广州市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地址:白云区政通路43号,袁女士收,电话:020-86396932。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相关能力佐证材料、服务方案和报价明细表。

  (二)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且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9.97万元。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就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合同;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中标作废。采购单位可以采用与第二名合作,并按照第二名的报价计算。采购单位对初次中标单位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经采购单位评价小组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将致电通知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及洽谈后续合作事宜。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86396932)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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