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遴选有关机构承担2023-2024年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第三方支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1〕8号),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加快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白云区印发了《广州市白云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进程,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项目内容。
1.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财政资金情况,协助编制2023年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组织白云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指南宣贯会。
3.协助开展制造业企业项目入库资料审核。协助制定项目入库评审标准,组织行业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梳理入库培育项目清单。
4.开展项目过程管理,协助审核入库企业项目变更申请。
5.协助审核企业提交的完工验收材料,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项目验收。
6.做好材料归集整理和年度工作报告编写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应具有承担项目所需的综合实力、技术能力、实施能力等。
(二)熟悉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有关政策和规范,具有丰富的咨询经验,并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项目进度安排、服务响应等。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限价不得高于50万元。
(二)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提供公司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成功案例等材料。
(五)签订《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
(六)相关材料必须于2023年11月14日18时前密封递交(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14)。联系人:何家华,联系电话:80736066。逾期不受理。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