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夏良村南王田路道路提升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弘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工程名称:夏良村南王田路道路提升工程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区龙归街道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62455.15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5554.18元,暂列金额为85439.75元,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的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比选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工程规模:夏良南王田路为乡村道路干路,西起于夏良永胜路,东至G105国道(广从二路),本次改造范围长约1005.716m,车行道宽7m,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工程内容包含车行道沥青砼罩面、车行道井盖提升、交通工程与交通疏解等。(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或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四)信誉要求:
1、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可在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7:00),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办理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邮箱地址:1303834899@qq.com),投标登记的同时发放比选文件,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资料,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比选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企业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6、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转账支付(详询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00(14:30开始接收文件);开启参选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00。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1202。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1924852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瑞街13、14号
比选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弘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402000338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路13号二幢301房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