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开展2024年度白云区水产养殖尾水和畜禽养殖场环境风险监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度白云区水产养殖尾水和畜禽养殖场环境风险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在辖区内计划采样检测810个样品(详见下表)。
(二)参考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5万元。
五、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六、项目要求
(一)每个检测样品出具一份规范的含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提交原件扫描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项目完成后提交一份包含数据结果汇总、现状评价分析、工作建议等内容的总结报告。
(三)受托单位需按照委托单位的检测计划自行承担采样、送样、检测等工作,需自备采样工具、耗材及交通工具。
七、受托单位条件要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计量认证合格,具备同项目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能力和资质;
(三)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服务,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18:00。
(二)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三)材料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后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1、2024年度白云区水产养殖尾水和畜禽养殖场环境风险监测项目报名文件(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明(仅需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符合受托单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九、受托单位的选定:
收到资料后,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公告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如果报名单位只有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作为受托单位;如报名单位数量超过1家,则由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单位及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十、选定结果公示:
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公布选定结果并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如果选定单位放弃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综合得分选择下一个候选单位为受托单位。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先生
电话:020-86553972
附件1:2024年度白云区水产养殖尾水和畜禽养殖场环境风险监测项目报名文件.doc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