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奕威:
你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机电职业学院东南方向山头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一案,我镇已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钟落潭)综执罚字〔2022〕0156号】,因上述执法文书无法以其它方式送达给你,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当事人凌奕威于2022年10月11日14时左右,在钟落潭镇机电职业学院东南方向山头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47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2月22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当事人未作陈述申辩。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较重处罚裁量档次。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执法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钟落潭)综执罚字〔2022〕0156号】,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的行政处罚。请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联系电话:020-36500250),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