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流溪河堤防白云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为流溪河堤防白云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批〔2023〕294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流溪河右岸,对清河村、镇湖村河段按照10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整治堤防829米,新建水闸一座,设计流量39.9立方米/秒;新建堤后配套排水泵站一座,设计流量1.06立方米/秒。堤防级别为1级,位于堤防上的闸、桥、涵、泵站等建筑物的级别为1 级建筑物。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277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和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1.2.4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0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3.1 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3.2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随招标公告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1.3.4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月30日10时00分。
1.3.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3.6 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1.3.7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3.8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3.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 费用
1.4.1工程勘察设计费(含勘察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34.0615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1.782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2.2795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a.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勘察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b.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勘察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d. 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设计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e. 本项目勘察、设计规模(含费用)最终按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投标报价作为勘察设计费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勘察费结算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勘察投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设计费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计算出的设计费乘以(1-设计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þ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520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6.4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6.5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6.6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7.3 联系人:周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1925207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07
1.8.3 联系人:刘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269746
1.8.5 传真号码:020-86269746
1.8.6 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1911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