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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京溪街 字体大小:

  项目概况

  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06-JX-B07

  项目名称: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3951.12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43951.1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

1(项)

详见需求书

3543951.12

3543951.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花城际京溪路站涉石湖停车场土地平整(一期)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文件的公示期间,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20号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方式:020- 8728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联系方式:020-87578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7578511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2024 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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