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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区土地开发中心 字体大小: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白云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

  (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5楼501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

  (一)主持人

  李伊楠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重点项目二部部长

  刘利娴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三部部长

  (二)陈述人

  李丽铭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

  梁小文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重点项目一部部长

  曾杰鹏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重点项目一部工作人员

  (三)听证会代表

  见附件1。

  (四)旁听人员

  见附件2。

  (五)听证记录员

  林莉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综合部工作人员

  戴慧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重点项目一部工作人员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听证(请预留10分钟入场时间),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会设立新闻媒体采访人员席位;听证会参与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听证会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听证会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2日书面告知听证组织部门。

  (六)听证会参与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会秩序的行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

  (七)听证会代表、旁听人等扰乱、妨碍听证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代表名单.xlsx

  附件2:旁听人员名单.xlsx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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