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借用“外脑”、夯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回访制度、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日前,记者从区检察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结合白云实际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涉黑恶案件办案质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区检察院介绍,一般而言,涉黑恶案件具有政治敏感性强、保密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人数众多、案件疑难复杂等特点,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夯实“一把手”责任制,检察长冯磊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求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每案必报,切实发挥院领导政治站位高、全局把控能力强、业务精通的优势。
在陈某某一案和刘某某等十七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区检察院院领导专门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冯磊还结合自身办理涉黑案件的丰富经验,对案件的办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深挖保护伞、协调公安机关加大取证力度等工作。
为了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区检察院还探索借用“外脑”,邀请荔湾区检察院和黄埔区检察院办理涉黑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探索专题培训和“专家”介入等方式,在确保案件不泄密的基础上,快速和有针对性地提升检察官办理涉黑案件能力。
与此同时,区检察院在回访制度上做文章,即在重大涉黑恶案件判决后,该院主动回访被害人,积极听取相关意见,防范和化解信访风险,让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延伸。如在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的金某某一案过程中,该院经办人不但多次主动约见被害人刘某某,听取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适时通知案件办理进度,动员其参与庭审,切实保证其知情权、参与权,而且促使金某家属赔偿。案件判决后,经办人主动回访被害人刘某某,其表示判决结果非常公正,为检察官依法办案,有效打击恶势力,用心体恤民情点赞。
值得一提的是,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还秉持“理论为基,实践先行”的理念,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四个意见”(2019年4月9日颁布)未出台之前,在办理被告人黄某某等29人赌博一案过程中,反复论证、小心求证、大胆创新,尝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年10月,该案已成功获判。白云时事讯(郑少敏 通讯员/叶富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