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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黑势力团伙

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黑势力团伙

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白云时事 字体大小: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案件”的关键阶段。近日,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严把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一案批准逮捕。

据悉,去年下半年,区公安分局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以梁某某为首的黑势力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锁定3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9日凌晨,区公安分局根据市统一指挥部署,安排36个抓捕小组分别在我区、清远、惠州等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行动中,该犯罪团伙36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捕归案。

4月28日,区检察院侦监科成立专案组,正式提前介入该案。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犯罪情节复杂,办案人员连续18天加班加点,认真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及相互指证情况,理清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组织架构和涉案人员各自的地位、作用,撰写了近1000页、60万字的审查报告。

在对全案认真仔细审查、严格把握证据后,区检察院于近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29人批准逮捕。白云时事讯(郑少敏 通讯员/叶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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