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工程侵吞集体财产、采用暴力手段震慑村社干部、纠集百名村民堵塞收费站、非法持有枪支……1996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我区均禾街罗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经济联合社委员会书记、村经济总公司顾问等职务的李某林不断在基层土壤中培植黑恶势力,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林等34人涉黑一案。
刑满释放后在村里担任要职
培植黑恶势力扰乱当地秩序
据悉,1992年3月,被告人李某林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96年至2017年,刑满释放后的李某林先后担任我区均禾街罗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经济联合社委员会书记、村经济总公司顾问等职务。
在此期间,李某林笼络宗族兄弟,采用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震慑村社干部、村民,通过垄断大型工程项目侵吞集体财产,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自2005年10月起,李某林等人承包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自来水经营管理,代替经济联合社向村民和工厂征收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为了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李某林等人指使他人将村民及工厂上交的污水处理费进行截留,并用于支付其承建的项目工程款及个人挥霍。至2016年6月,李某林等人共侵吞污水处理费人民币逾2500万元。
2009年7月,为迫使广花路广花收费站同意持有罗岗村自制行驶证的非本地牌照车辆免费通行,李某林纠集100余名村民驾车堵塞该收费站,致使其它社会车辆无法通行,造成附近路段交通管理秩序严重混乱。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林等34人涉黑一案。
庭审中,法院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
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历经两次开庭,持续10余天。部分被害人、被告人亲属等社会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从严把好村社干部入口关
据介绍,去年,我区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共打掉涉黑恶团伙191个,刑事拘留1551人、逮捕862人,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3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获中央、省、市肯定。去年,我区案件类警情、涉黑恶九类警情分別同比下降20.9%、13.6%,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明显提升。
基层的腐败是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了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促使黑恶势力无处栖身,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区不断固本强基,强化基层治理,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计划,先后出台了《白云区全面从严治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白云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开展基层“十大领域”专项治理,还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尝试推出村社干部廉政档案等新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还结合扫黑除恶,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其中就把上述案件涉及的均禾罗岗经济联社在内的涉黑涉恶村社,全部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实行“一村一策”“一问题一措施”,由区领导挂点包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整顿。同时,全覆盖开展村社“两委”干部履职情况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社“两委”干部进行清理撤换。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兼任经济社法人代表、村社党组织班子成员跨村交流、提拔机制以及经济社社长任命上岗制,全覆盖建立村社干部人事档案、廉政档案,实行村社“两委”成员人选区级审核把关,重塑选人用人良好风气,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白云时事讯(郑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