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我区召开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潘文捷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同志4月12日到我区检查指导党风廉政专项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并对落实王晓玲书记指示精神、推动我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行了部署。区纪委副书记林丰平、区纪委监察局各室组负责人,各街镇纪(工)委书记,区直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书记(组长)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永平街、人和镇等5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潘文捷同志指出,自4月1日全面启动我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区各街镇和区直单位普遍能够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工作动员,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潘文捷同志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加强治理教育引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这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界限,破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把握治理原则政策,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我纠正与帮助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宽严相济的原则;三是落实治理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四是扎实开展公职人员拥有宅基地及私人自建物业情况摸查登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公职人员要如实反映情况,杜绝漏报、瞒报、错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