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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编者按: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处级班培训中,区委党校组织学员有针对性地对区情进行调查研究。广大学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客观分析,精心撰写调研报告,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过程中,增强了对区情的认识,提高了执政能力。本栏目将陆续刊登一些学员的调研报告,敬请留意。

 

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袁志光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结合中央及上级部署精神,笔者就当前我区各镇街司法所建设现状进行认真地调研分析并提出若干可行性建议。

一、   当前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主要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镇街司法所22个,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各项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司法所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成效明显,经费保障落实。按照省、市建设标准,区内各镇街司法所大部分均建设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独立或共用的办公场所,大部分司法所设置有上级要求的“五室一库”(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档案资料库),配备了五机一车 (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公务用车),以及桌椅、电话、空调、资料架等用品,改善了办公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人民调解、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有所增长,基本满足了司法所活动的经费需求。

(二)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各镇街司法所共计有政法专项编制71名,实际在编人员68名,平均年龄42岁,全部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87%为本科以上学历,84%为法律专业毕业,近三年向社会公开招录了2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人员结构更加合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近两年来,司法所承担了镇街、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市试点任务,协助开展了区拘留所人民调解室建设任务、街道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设试点任务。同和、新市、金沙等8个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司法所 2名司法所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业务能手,石井司法所副所长李宇在全省调解业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荣立个人二等功。

(三)围绕工作重心,逐步构筑建立四个平台”。司法所围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等工作重点构筑各类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化解矛盾纠纷维稳平台。2014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649宗,成功调处2630宗。二是两类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矫治平台。截至4月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94人,2014年重新犯罪率为零;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206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100%三是基层普法法治平台。在各镇(街)、村(社区)、学校、企业打造了一卡、一屏、一廊、一馆、一站、一园、一基地七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区村(社区)普法宣传栏全覆盖。四是法律服务便民平台。司法所直接参与镇街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出台。2014共为各镇街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合同756份,代理各类案件413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10条。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社会服务效果逐步显现。按照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业务公开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工作职责、守则和流程。积极参与当地平安社区、幸福社区创建,拓展服务效能。配合区司法局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187名社会律师与全区368个村(社区)100%签约对接,组织法律顾问帮助村(社区)审查物业租赁、经营开发等合同类法律文书,为群众提供法律文书代拟、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法治宣传等服务。从201411月启动至4月底,共举办法制讲座122次,参与调解纠纷47件次,提供法律咨询1514件次,出具法律意见148件次。不断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2014年基层司法所法援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6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基层司法所在取得一定建设和业务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一)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基层司法所不少干部年纪偏大,事业心有所减退。部分年轻干部的责任心不强,经验有所欠缺。一些新干部不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开展工作时有畏难情绪。各级对司法所干部开展培训的形式也比较单一,大多限于各业务线口的培训,充电时间短,知识更新有限。尤其是近年来新入职的年轻公务员较多,亟须通过更多更有效的培训活动和实践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增进业务水平。

(二)司法所参与人民调解及管理两类人员力量有待充实。我区近年区域有所调整,新街道司法所的编制尚未补充到位。目前每个镇街司法所平均只有3名公务员,41%的司法所只有2名公务员。加上安排到司法所的20名政府聘员,平均工作人员才达到4名。这与省司法厅要求基层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的指标要求尚有差距。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司法所公务员去年人均调处39宗较大矛盾纠纷、4宗重大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还担负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责;我区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数量为全市最多,且每年以25%左右幅度递增。参与人民调解及管理两类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三)司法所承担的业务量有增无减,人员压力增大。据调查反映,由于近年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乃至镇街行政单位对司法所普遍重视,各类试点任务、建设任务、考核任务、组织任务都不同程度增多,参与当地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应急工作的频率也逐渐提高。如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后,司法所特别是作为负责人的司法所所长承担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协助考核工作,牵涉了原先没有的许多精力;个别全市性的考核工作,也在材料整理、备检方面颇为劳神。这些主业或非主业的工作,均对司法所的工作统筹调配带来一定的负担和影响。

(四)镇街司法所在个别事务的组织协调方面亟待改善。大普法的措施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当前镇街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镇街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实践中,个别镇街在普法方面的约束和激励措施不够完备,在责任分工上不够明确,使得司法所在开展普法工作时缺乏硬性的措施来统筹支撑,难以推动镇街各部门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五)司法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有待探索推进。目前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均提出建设镇街、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部署,这对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及要求。碍于建设经费、场地使用、硬软件配备方面要求,区内各司法所均未启动实施。另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里分别开发了信息应用系统,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市司法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各信息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分属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导致大量的司法行政业务数据不能完全共享,削弱了信息化建设应有的科技性、融通性和便捷性。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设想与建议

就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笔者提出若干设想与建议:

(一)借势借力,配足配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善于借助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请示汇报,及时反映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司法所普遍存在的编制欠缺、人员不足等实际困难,力求通过招录政府聘员、政府购买服务、区内人员调配等方式,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燃眉之急。可根据任职年限和区情、岗位需要,适当优化调整部分司法所干部人员的岗位,激发其工作活力。通过推荐、竞岗、提拔等途径,选任一批科(副)级年轻优秀干部,提高其工作积极性。采取多种途径,定期组织司法所人员开展综合培训、赴兄弟单位学习取经,拓展业务视野,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提高整体素能。

(二)结合实体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要借助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原先部署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以及最近部署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推动完善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平台建设。对于个别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公务用车困难、办公用房面积不足等建设问题,要积极向上级和当地镇街反映,协调落实解决。个别条件较好的镇街司法所和村级的政务服务平台,可列为示范点,通过区和镇街、村社层面的协调,解决平台建设所需经费、场地和人员安排等实际问题,合力用心打造,成为各地仿效的典型。如太和镇综治中心和辖内北村政务平台,设施条件较好,窗口服务比较齐全,可在区司法局统筹下,由当地司法所协调组织,共同打造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站(窗口),为全区的平台建设做出样板。

(三)协调整合,提升司法所信息化水平。根据《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要求,适时在所有司法所建成接入省政法网的局域网,配优配足办公硬件设备,并结合白云区的实际,建设与市司法局、白云区政府相对接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努力实现系统开发共享与运用。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QQ、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信息传递、业务交流、疑难探究、法制宣传,使当地社团群众充分参与基层司法所日常建设、管理和工作细节当中,广泛吸纳系统内外的民意社情,改善工作质量,创新业务方式,提升建设水平。

(四)多方锐意开拓,彰显基层司法所工作成效。有为方有位。基层司法所地位的凸显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通过其业务深化与拓展来推动和落实。当前司法所应努力加强以下方面的业务建设:

1、努力增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效。要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所对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大对重大纠纷和历史积案的调处力度。吸纳村社干部、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社会律师等社会力量,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辅助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

2、努力推进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建立镇街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由司法所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和预释放人员信息反馈工作,确保人员核查率和信息反馈率达标。完善司法所对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救助制度。结合全区开展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将“两类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实现对“两类人员”全天候、经常化的监管,防止出现脱管漏教等现象。

3、努力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与当地镇街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明确职责,积极统筹和配合镇街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推进依法治区和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如推动镇街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创作、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继续打造具有白云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等。

4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局在基层的主要行政派出力量,司法所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普法育民、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社矫安帮化民、法律服务助民等反映体系建设内涵的“五民”工作有机整合起来,共同促进。

(五)加强司法所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打基础。正视司法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症结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内容,加强司法所党支部建设和廉政勤政教育,增强司法所干部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提升司法所干部队伍战斗力。将司法所人员、经费、物资的管理、使用和报批等环节均纳入严格的监管范围,令其成为司法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常抓常管的内容,成为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的新常态。作为当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组织样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也将有助于影响和推动当地各层面法治化建设的开展。

 

                    (作者系区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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