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
发布时间:2008-12-22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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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至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反映了我们党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坚定信心,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决定》共分三大板块、6大部分,第一板块是总论,包括第一、第二部分,阐述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第二板块是政策措施,包括第三、四、五部分,阐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工作部署;第三板块是政治保证,即第六部分,阐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决定》在理论上有创新、政策上有新突破、举措上有新实招、对农民有新实惠,必将对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充分认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贡献和基本经验
30年的伟大实践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决定》用“三个极大”高度概括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即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取消沿袭数千年的农业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手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
第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13亿人口吃饭问题。30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先后跃上7000亿斤、8000亿斤、9000亿斤、10000亿斤4个台阶,稳定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等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结束了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广东农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55.31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1746.23亿元,增长了30倍,年均增长12.64%。200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2821.19亿元,居全国第五位。
第三,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切实巩固了新时期工农联盟。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村三次产业构成由1978年的84:14.2:1.8调整为2006年的30.2:54.3:15.5。2.26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7年的4140元;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1479万,贫困发生率下降29个百分点。广东农村居民纯收入从1978年的193元增加到2007年的5624元,增长了28倍,年均增长12.33%,其中工资性收入由1978年的91.9元增加到2007年的3202.1元,占纯收入的56.94%,年均增长13%。
第四,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农村依法治理不断加强,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社会事业加速发展,2007年,全国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7.3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6%;3566万农村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第五,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广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是以城乡生态规划为突破口,加快镇村规划编制,城乡规划全覆盖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坚持高起点科学编制中心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从总体上加强对中心镇用地、生态环境的控制,促进集约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全市17个中心镇总体规划全部完成。
二是以加强中心镇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城镇结构体系不断优化。我市确定了17个重点发展的中心镇。2007年,17个中心镇工农业总产值合计达1600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两税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26%。
三是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中心,加大对县级市的扶持力度,城乡统筹能力不断提升。1999年至2006年间,广州市支持从化的各项资金累计达19.6亿元。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8个方面共19条扶持和促进从化市进一步发展的政策措施。与此同时,我市开展了促进增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加大了支持力度,2007年,增城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20.7亿元,同比增长28.6%,经济实力跃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前列。
四是以农村工业化为着力点,加快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城乡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退二进三”为重点,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形成了东部以萝岗区为龙头的汽车、石化产业基地和电子信息制造基地,南部以南沙区为龙头的汽车、钢铁、造船基地和海港物流基地,北部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空港物流基地。
五是以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为主线,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功能不断增强。经过多年努力,广州农业区域布局逐步形成了“三个圈层”,并向多功能网络化组团式的方向发展。农业功能从侧重于生产功能逐步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转变。农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4.4%。截止2007年底,初步规划建设了30个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10个蔬菜基地及20个专业村、10个水果基地及20个专业村、10个花卉基地、10个渔业基地;全市农业乡村旅游景点达到106个,市级龙头企业达到6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78个。
六是以实现共享共建为目标,着力构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民生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在教育方面,从2005年开始,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市、区两级财政三年内集中投入近50亿元,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在劳动就业方面,建立健全了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和招用工激励机制。5年来全市每年完成5万名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在社会保障方面,2007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平均水平从180元提高到202元,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三级卫生体系日趋完善,从2005年起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全市共有240.4万名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4%。在文化体育方面,全市已有157个镇(街)、887个行政村建有文化站、文化室。
七是以道路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快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成了机场高速北沿线、街北高速、西二环高速以及增莞深高速公路等连接城乡的约421公里的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127个农村候车亭,开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中巴线路44条和小巴线路5条。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开展以“两规、三清、四有、五通”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至2007年全市各级及社会筹资共投入资金约54.7亿元,基本实现了“五通”工作目标,300人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开通水泥路,农村地区超过92万人饮上合格卫生的洁净水,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实现通广播电视和通电话。
《决定》以历史的视角、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系统地评价了农村改革发展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四大历史贡献:一是从改革的角度肯定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二是从发展的角度肯定了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三是从稳定的角度肯定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的角度,肯定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决定》从30年实践中高度概括了五条基本经验: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30年的伟大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理论成果,都将成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
二、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30年的伟大实践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进行建设、改革,必须始终紧紧抓住“三农”这个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新时期的客观形势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业,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三个最需要”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当前我国“三农”的基本状况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用“三个仍然、三个最”集中概括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经过30年改革发展,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相比,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相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农业资源与环境约束增强;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脆弱;三是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后;四是气候变化影响加剧;五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
——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长期形成的城乡失衡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二是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较大;三是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四是农村资源要素持续外流。
——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6:1,扩大到2007年的3.3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从广东看,200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收入差距的绝对额是8172元,相对比率是3.28:1。
当前广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仍存在重工轻农、重城轻乡、重经济扶持轻社会统筹、重物质反哺轻体制创新的思想。
二是规划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繁重,农村规划缺位。大部分地区还没有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规划编制远远滞后于建设发展进程,乡村规划编制进程滞后于城镇规划,总体水平较低。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城乡收入绝对差距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1.79∶1,逐步扩大到2000年末的2.28∶1,再不断扩大到2006年的2.55∶1、2007年的2.6∶1,并且仍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差距明显。北部山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还不到全市平均水平的一半。
四是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农民民生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保障标准低。
“三农”问题的阶段性特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个历史起点上,《决定》从“三个没有”入手,作出了“三个进入”的重要判断。“三个没有”就是: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三中全会以“三个没有”为基础,作出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三个进入"的重要判断。
第一,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看我国发展所处的阶段。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持续发展,我国国力财力显著增强,2007年人均GDP已达2456美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降至11.3%,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降至40.8%,国家财政收入达51304亿元,是1978年的45倍多,工业已有相当的物质技术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已经成熟。
第二,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这是从现代化发展进程看我国农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推进和良性互动。
第三,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这是从统筹城乡的角度看我国工农、城乡关系发展所处的阶段。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消除城乡差距的主要障碍。《决定》提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抓住了体制瓶颈,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三、准确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原则方针
《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全面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些都是我们党和国家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决定》首次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是今后指导“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这一指导思想,完整阐述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什么为指导、围绕什么任务、沿着什么方向、按照什么要求、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构成了今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二)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体制改革、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繁荣农村文化、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在经济方面,要实现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这是农业生产第一位的任务,必须始终抓紧抓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增加农民收入对解决好“三农”问题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目标任务中唯一一个量化指标,实现这一目标,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95%(按不变价计算)。从近年情况看,这一速度应当说是积极稳妥的。
在政治方面,要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在文化建设方面,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实现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
——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近年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出现较严重的“粮荒”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农民权益首先是要尊重农民意愿,核心是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键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方面的特点,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着力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走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传统和一项重大原则,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障。
四、全面实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全会《决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些部署和举措,注重制度建设,力求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注重抓住关键,力求解决带方向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注重突出重点,力求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
(一)创新体制机制,“六大制度”提供政策保障
《决定》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项政策安排,其中需要重点明确的是: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定》在充分强调“毫不动摇”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基本经营制度保证。
“毫不动摇”,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一个长久不变”,就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一大政策亮点,中央文件的鲜明态度,目的是给农民吃长效“定心丸”。
“两个转变”,就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这是在“分”和“统”两个层面对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一个方向性概括。具体而言,在“分”的层次上,要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要加大农户培训力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统”的层次上,要着力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5万多个,成员总数将近4000万,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
总之,提高组织化程度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现阶段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点和难点,要本着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扎实推进。
2、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问题仍然是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问题。应当采取稳健的步骤来界定、确保、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使农民享有更大的处分土地的权利,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农地的利用效率。《决定》从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出发,重点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
“两个最严格制度”,就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耕地保护形势异常严峻,耕地已由2000年的19.24亿亩减至2007年的18.26亿亩,7年减少了9800万亩,目前距18亿亩耕地红线只剩2600万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2120万公顷(18.18亿亩)和12033.33万公顷(18.05亿亩),12年间要守住这条红线,难度非常大。考虑到在耕地保护问题上没有任何退路,《决定》明确地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此基础上,《决定》首次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规定。
“两个市场”,就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鲜明提出“一个允许”、“三个不得”,就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贯彻落实这一政策要求,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搞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依法将经营权落实到具体地块、及时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颁发规范证件;二是要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土地流转与否、如何流转、如何定价,都要由农户说了算,即使建立了有形的流转市场,也要保证农户自愿“进场交易”的选择权,而不能强迫进场,不能强行取缔“场外交易”。三要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体系、中介组织体系和仲裁体系,积极做好包括申请委托、供求登记、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解、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三个不得”是防止土地产权流失、保障耕地面积、保护农民权益的保护线。
“两个权益”,就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明确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保障农户宅基地权益的政策指向。在改革征地制度方面,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合理补偿机制,逐步缩小强制性征地范围,对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区别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和农村,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要朝着同地同价同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目标迈进。
3、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城乡配置严重不平衡,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特别是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家以上的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从业人员和信贷资源严重不足。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难,仍然是当前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瓶颈制约。《决定》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通过放宽准入门槛、发展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为农村注入更多新鲜的金融血液。《决定》从加大支持和放宽准入两方面,在强调加强监管前提下,对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作出了政策安排。
政策支持方面,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要求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明确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放宽准入方面,提出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此外,《决定》还就落实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等提出了要求。
4、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从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和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5个方面,对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了政策安排。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提出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疾病防治、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消除影响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强调扩大县域经济发展自主权,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别强调,允许有条件的地方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二)促进增产增收,“七大举措”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现代农业,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决定》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总的思路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通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三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三力”(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安排上提出了七大举措,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其中需要重点把握的是:
1、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经济安全。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加速推进现代化的人口大国而言,粮食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是战略性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2007年,我国粮食产量超过1万亿斤(达到10030亿斤),比2003年增产1400多亿斤,小麦、稻谷、玉米等三大谷物品种产量恢复到9000亿斤以上,国内粮食消费量10200亿斤左右,产需总量基本平衡,除大豆有一定缺口需依靠进口弥补外,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品种产需平衡有余。粮食储备达1.5亿吨到2亿吨,库存水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粮食库存消费比高于国际公认的17%—18%粮食安全线水平。但从中长期看,我国粮食安全形势将受人口持续增长、耕地和淡水资源约束趋紧、国际市场粮食供求变数增多等因素影响,预计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达到14.5亿,粮食消费需求总量将达11450亿斤,与2007年相比国内粮食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扩大。
面对这种情况,《决定》强调,在战略基点上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方针;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各地区要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分担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在基本思路上主要着眼于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抗风险能力;在重大举措上,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决定》突出农田、水利、农机建设三大关键环节,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农田建设方面,要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据测算,目前我国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2亿亩,其中土地整理可补充约9000万亩,复垦可补充约2300万亩,开发可补充约8800万亩,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和对工矿废弃地复垦,将成为2020年前全国复垦开发的重点;此外,强调要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水利建设方面,集中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创新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农机建设方面,提出支持农用工业发展,完善农机补贴政策,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推进农业机械化配套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3、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新阶段我们党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作出的重要决策,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在公益性服务体系方面,提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将重点和基础放在乡镇和村两级,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在经营性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在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方面,提出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重点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
4、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决定》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30年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成效显著,1978-2007年,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总额从61亿美元增长到776亿美元,29年间增长了近13倍,30年间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农、林、牧、渔生产加工企业1.8万家,合同金额达330亿美元,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00多亿美元,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援助近30亿美元,引进利用外资为我国弥补农业投资不足、提升农产品整体加工业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出口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适度进口结构性短缺产品的原则,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和标准制定,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要求,大力促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用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一村一品”,培育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在更大范围推广“公司 基地 农户”、“协会 基地 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坚持走科技兴农之路,大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有条件发展工业和服务业的地方,要着力推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和积累,为办好公益事业提供更好的财力支撑。
(三)保民生、促和谐,“八大部署”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在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保障民生方面,《决定》提出了“八大部署”: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其中需要重点讲清的是:
1.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决定》对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全面部署,在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首次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这是继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之后,党和国家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缩小城乡差距的又一重大举措。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一要继续实行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地区按比例安排专项办法。二要继续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步骤。三要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创新。此外,还对到农村工作的毕业生实行优惠政策作出了安排。
2.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决定》提出“三个一”的要求:健全“一个保障”,即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完善“一个网络”,即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一项服务”,即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重点,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发挥好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骨干作用。二是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农村医疗机构,对承担政府任务的予以适当补助。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这是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提出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全国农村需要社保体系提供保障帮助和服务的人数仍然较多, “广覆盖”是基本要求。各地覆盖范围大小和补助水平高低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保基本”为底线,同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而“多层次、可持续”则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要求。在具体措施上,《决定》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4、推进农村扶贫开发。30年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全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07年的1479万人,低收入人口也从2000年的6213万人减少到2007年的2841万人。但必须看到的是,城乡区域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2006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到8172.5元,相对差距3.28:1,形势依旧严峻。《决定》对新阶段扶贫开发明确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首先是“实行新的扶贫标准”,现有的贫困标准是在2006年提高至693元,相当于当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5,新标准仍在研究制定中,将充分考虑满足基本食物需求和教育、医疗、交通等因素;其次是扩大覆盖面,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第三是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上来,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安置等重点工程。
五、切实明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围绕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决定》从工作体制、基层组织、党风廉政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要继续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决定》明确提出强化党委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决定》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作出具体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农村工作,要注意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责任制体系;《决定》提出要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决定》强调要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第二,要注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决定》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基层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要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要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择优选拔村干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要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要改善村干部待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第三,要着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决定》指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妥善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乡镇、村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要加强查处力度,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涉农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广州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建好班子。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以“两委”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为我们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首先要把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支部班子建设好。要高度重视“两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议事和工作制度,带头在一班人中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正气,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把“两委”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要以“两委”班子建设为龙头,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要积极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创新,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
建好队伍。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到村任职。要着力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引导农村党员以身作则,艰苦奋斗,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履行义务、行使权利。要改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广泛开展党员干部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党员、村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亲和力。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建好制度。要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权利。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凡是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由村“两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等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完善村“两委”工作机制、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和村干部激励促进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村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制度。
树好风气。村干部必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要把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任务落到基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村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