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食药监局坚持“打建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努力夯实监管基础,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夯实基础,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摸清辖内各类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建档造册,逐步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截至11月底,我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6872间,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全覆盖。按规定的覆盖率和频次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检查,加大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巡查力度,完善检查记录,做到巡查有据可依,有迹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三是有重点地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对熟肉制品、粽子、月饼、食用油、集体食堂餐饮具等餐饮环节重点品种进行了抽检,共抽检292批次,不合格9批次,其中,完成市食药监局下达的抽检任务6次,对餐饮环节部分食品及食品原材料进行抽检共196批,不合格4批,已依法处置。
二、狠抓整治,破解监管难题
一是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加强与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学校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范食物中毒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出动327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992间次、学校小卖部371间次、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254间次,发出执法文书769份,其中责令整改学校食堂46间、小卖部20间。
二是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小餐饮专项整治,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无证餐饮,实现科学有效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236人次,本辖区范围内小餐饮数量为3154间,监督检查小餐饮单位数为1549间次,发出执法文书(包括日常检查表)1066份,签订并张贴《小餐饮承诺书》1549份,责令整改267间,查处无证138间,警告29宗,停产停业6宗。
三是加强互联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我区通过强化线上和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禁止无证实体店者在线上提供餐饮销售,进一步规范了网络订餐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共核查网络订餐实体店610间,同时对市食药监局提供的20家百度外卖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了核查,并责令整改36家,关停3家,立案1件。
三、务实创新,开拓监管方式
一是加快“阳光厨房”工程建设。截至11月底,我区已实施阳光厨房4311间,实施率62.73%。包括学校食堂618间,其中城区学校食堂419间已100%实施“阳光厨房”;社会餐饮服务单位3691间;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间。我区结合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适合自身条件的“明厨亮灶”形式。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用视频监控式的“明厨亮灶”,并逐步通过网络平台向家长、消费者展示其加工制作过程;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者,采用视频监控式和透明式结合的“明厨亮灶”;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采用透明式的“明厨亮灶”。
二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餐饮科组织召开辖区内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及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入网工作,各监管所也相继组织餐饮单位经营者召开餐饮环节食品溯源系统培训。目前,我区餐饮单位加入率100%,重点品种覆盖率成功率100%,重点品种溯源成功率100%。
三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评级工作。截至11月底,我区参加量化分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6610家,占餐饮单位总数96%。其中,A级餐饮服务单位183间,B级餐饮服务单位1932间,A、B级占全部餐饮单位的30.8%,一般等级餐饮服务单位4495间,学校食堂已按要求安全消灭C级。我区量化等级实行动态评定制度,对已评定量化等级的单位,进行抽查,达不到等级水平的,予以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