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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会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方案

发布时间:2009-08-11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为全面推动广州市工会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 督查机构

  由市总工会与各责任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负责对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督查。

  组 长:市总工会副主席郑奕耀

  副组长: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谢东贵、市总会生活保障部部长卫宝铭。

  成 员: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安监局、市交委、市经贸委、市妇联、团市委、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人员。

  二、督查时间和安排

  联合督察组原则上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1次督查,工作需要时加大检查密度或临时安排检查。每次联合督察组检查前,各单位必须开展一次本系统自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检查具体时间由市总工会确定。2009年8─9月份,督查组将对全市12个区、县级市总工会和部分产业、直属工会开展首次检查。

  三、督查内容

  按照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和《广州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分工,重点对“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2项创建工作和“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等54个小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机构的组建,落实工作方案的制定,职责的明确等。(查阅档案记录)

  (二)宣传发动。开展宣传发动的方式方法,宣传活动的方案等(如是否以企业报、宣传栏、局域网、互联网、墙报等为阵地,通过开辟网上专栏,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召开专题会议、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辩论赛、读书征文等形式开展宣传)。(查阅资料、活动记录,查看现场)

  (三)落实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具体考察标准为:进城务工人员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随机抽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宿舍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查看现场)

  (四)检查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是否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教育活动记录)

  (五)检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责任分解表》的测评标准落实相关工作,做好与各项测评标准相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活动记录,查看现场)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一)督查方式:查资料、看现场。

  (二)督查方法:

  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进行普查或随机抽查;

  ⒉对责任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和资料进行普查;

  五、通报整改

  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求其限时整改达到要求。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按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及时向市创建办报告,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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