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白云在行动 > 重要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150号)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字体大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白云湖街

  石建大厦B栋、C栋、D栋

  二、黄石街

  白云尚城小区南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景泰街

  新柯子岭综合农贸市场

  四、棠景街

  乐嘉路84号、86号、88号、90号、94号

  五、同德街

  得宝花园40-58号(双号)、62号

  六、新市街

  棠涌村3号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七、永平街

  集贤前街10号、20号、22号、26号、30号

  八、云城街

  金岭南街23号(2号楼1单元、2单元,集群车宝附属汽修楼),机场路1518号118铺,机场路1600号一鸣文具店

  九、鹤龙街

  彭西大街9号、11号、13号之一,串钱巷1号、4号、5号、9号,串钱四巷2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