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嘉禾街
竹仔园南街三巷4号
二、金沙街
江岸花园122A
三、京溪街
麦地中街二巷17号
犀牛角村中街1号之一
四、三元里街
飞鹅西路南一街25号
五、石门街
朝阳莘村柱石巷8号
滘心村西头三巷12号
鸦岗南便十三巷16号
六、大源街
米龙东中一街27号、29号
七、云城街
东方明珠花苑明泰B栋、明康B栋
八、太和镇
谢家庄二社龙颈二巷3号
九、钟落潭镇
陈洞村台头街69号
光明石桥路3号
十、同德街
新南二路48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