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保建〔2019〕122号
关于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
据《报告表》所述,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米龙村,主要内容为完善区域内污水管与周边市政污水管的接驳,新建DN100-d800污水截污管道1207.937km(含雨污分流立管775.400km),总投资58420.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万元。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废水排放管理,设置临时排雨、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按照《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文明施工,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开挖、运输、装卸等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执行《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做好降噪工作。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采用低噪设备、控制作业时间、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要时须公告居民,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做好固废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及时清运。严格按照《广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办理余泥渣土排放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建筑废弃物弃置点。
三、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