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2-440111-04-01-376127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区鸦岗断面水质提升、30 条黑臭河涌治理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1〕26号
区水务局: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关于审批白云区鸦岗断面水质提升、30 条黑臭河涌治理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白云区建设系统总协调会2020年第9次会议纪要》(云府工作会纪〔2020〕236号),原则同意《白云区鸦岗断面水质提升、30 条黑臭河涌治理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提升白云区鸦岗断面水质,对 30 条黑臭河涌范围内存在的需整治的排水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泵闸、河涌等项目进行综合整治。本工程共包含 23 宗子项,其中:排水口整治工程 3 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 宗、泵闸工程 3 宗、河涌整治工程 14 宗、其他工程 2 宗。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749.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641.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8万元,基本预备费1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方式。本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建设管理。请采用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各项指标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