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304-440111-17-01-565405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高镇南岗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3〕27号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送来《广州市白云区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申请审批江高镇南岗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住建交通〔2023〕16号),原则同意《江高镇南岗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南岗西路、南岗环村东路、南岗东路、南岗南路道路沿线开展环境提升,总长度约2公里、宽约6-8米;对南岗西路路面进行沥青化改造,改造长度约0.6公里;将村内现状空置地改造升级为休闲广场,改造面积约2400平方米;对现有风水塘进行改造提升。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71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3万元,预备费53.3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市、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江高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