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404-440111-17-01-244182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新城土地储备开发项目
(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27号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审批白云新城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道路建设项目三年(2024-2026年)实施计划和2024年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及征收实施计划的通知》(云府办〔2024〕58号)、《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专业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联合评审会议纪要》(云住建交专委会纪〔2024〕3号),原则同意《白云新城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两条道路。规划十路西起云城东路,东至白云大道南,全长约0.379千米,红线宽度约20米,城市支路,按双向两车道设计,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规划十一路北起规划十路,南接云城北一路,全长约0.212千米,红线宽度约12米,城市支路,按双向两车道设计,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346.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1.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7.57万元,预备费206.97万元。本项目资金由市土地出让金中统筹安排。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