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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致我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8-06-08 来源:白云时事 字体大小:
白云区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施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责无旁贷。

为全面推进我区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请各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三类设施(贮存设施、利用设施、处置设施)、一项业务培训(员工危险废物业务培训)等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储存、转移、处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应立即就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凡在信访受理、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凡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评分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设美丽白云、生态白云作出应有的贡献!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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