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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人才绿卡实施细则出台

持卡者可享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待遇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白云时事 字体大小:

  近日,我区印发了《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实施办法(暂行)》(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人才绿卡申领条件、流程等事项,以更好地集聚高端人才资源,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据悉,在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半年,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人才绿卡,享受子女入学、购房购车等一系列待遇。

  2016年,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广州市开始实施人才绿卡政策。去年12月,广州市正式向各区下放人才绿卡审核事权。我区积极推动相关事项,于今年8月正式印发了《实施办法》,对人才绿卡申请条件、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

  《实施办法》明确,每年在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的四类人群可申请人才绿卡。其中,包括符合广州市明确的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以上学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人才等。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

  区委组织部方面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我区更好地集聚高端人才资源、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提供了保障,要充分发挥好人才绿卡在集聚重点产业领域优秀人才上的作用,着力打造白云特色高品质人才生态环境。白云时事讯(江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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