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白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白云区管辖范围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活动,主要包括财政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三、征求意见情况
《管理办法》先后三次征求了全区共43个单位意见。三次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8条。
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1日,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四、《管理办法》主要框架、内容及特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附则六个章节,基本涵盖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个建设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是对《政府投资条例》内容的细化和提炼,如在近期实施计划修编频次、立项申报条件、立项依据基本要素、立项程序简化、重大项目技术审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算调整、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五、《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白云区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