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现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建〔2024〕32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评审工作指引的通知》(穗财建〔2024〕46号)的最新要求,区财政部门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主要从评审工作职责、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阐述《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二)评审工作职责。明确了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直属财政评审单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等职责。
(三)评审工作程序。明确了评审受理程序及评审时限。
(四)评审工作管理。明确了评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附则。主要对《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日期进行了说明。
四、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一)新增了项目概算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内容。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建〔2024〕32号)的要求,区财政部门履行组织开展项目概算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责。
(二)调整了财政投资评审的送审金额范围。参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建〔2024〕32号),项目送审金额由原来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由区财政部门全面承接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工作。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对于区财政部门全面承接前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已受理的概算(调整)评审项目,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概算(调整)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