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白云区作为广州面积最大、乡镇最多、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国际一流的生态宜居湾区城市建设,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提升白云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助推白云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制定出台《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推动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性文件。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充分衔接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区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农村、水务等“十四五”规划,结合白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规划目标
2021-2025年为规划近期,对照创建指标全面开展建设,整体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2026-2030年为规划远期,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和措施、重点工程、保障措施5个章节。从构建白云区生态文明体系出发,设置35项指标、6大重点任务、34项重点工程。
一是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夯实生态建设水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三线一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管理制度;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监管机制,引导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持续落实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降噪等污染防治行动,深化臭氧污染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流溪河沿岸、珠江西航道碧道建设。规划期内白云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三是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山清水秀白云。构建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管控措施,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进城市公园建设,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形成以白云山、帽峰山、流溪河、白海面、白云湖等关键节点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四是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建设低碳发展市区。依托高端装备、轨道交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建立绿色循环低碳制造体系,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发展低碳绿色经济,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到2025年资源节约利用效率名列全省前茅,力争实现先进制造业占规上工业比例达70%以上。
五是打造生态生活特色,建设美丽宜居名城。加快补齐城乡污水设施短板,加快污水收集和转输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进一步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城乡公园体系;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绿色出行、绿色建筑。
六是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特色生态文化。优化城市环境和休闲功能,打造空港旅游、乡村旅游、商贸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事业;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教;开展绿色园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