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区的产业发展中,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要属总部企业。为推动总部企业成为白云产业发展核心力量,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原有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实际,出台了《广州市白云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简称“总部10条”)。这一次的“总部10条”,更为丰富全面,也更为贴近企业需求。
白云时事 陈亮嘉
背景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
“总部10条”可能是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中,我区所最为急需的。区发改局副局长文宇告诉笔者,我区原有的总部政策已经到期,本身就需要出台新的总部企业奖励办法。同时也更为迫切的是,相比于几年前,当下我区的产业发展形势出现了巨大的变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轨道交通产业的蓬勃发展之势令人瞩目。在此大好趋势之下,为更贴合产业发展需求,抓住时下的机遇,我区同样需要在招商引资政策上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此次出台的“总部10条”,也在其中的很多方面,凸显了这是为我区当前的产业发展趋势而量身定做的。“总部10条”首先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如果是普通工业企业,就必须达到上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高门槛。但如果是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只需达到上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低”标准。
而另一个在“总部10条”中凸显的,则是我区打造产业集群的决心。“总部10条”中提出,要吸引一批大型骨干总部企业落户,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推动全区总部经济向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在总体目标中明确要吸引、培育和壮大一批总部企业,培育形成1-3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企业集群。
文宇表示,制定“总部10条”,既希望助力我区的招商引资,同时也希望推动引入的总部企业能够真正地为我区的产业发展带来助益,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而非只有一个空架子。正因此,在总部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中,就设置了诸如“符合白云产业政策发展导向”“在区外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少于2个,且在我区汇总纳统纳税”“营业收入中来自前述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等条款。
整体而言,我区的产业发展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机遇期,此时出台的“总部10条”所要做的,就是为此推波助澜。
聚 焦1 出台多项扶持措施
在新的扶持政策下,总部企业所能够获得的支持明显变得更为坚实也更为丰富。总部企业仅是迁入我区,就能够得到相当可观的落户奖励与办公用房补贴。据“总部10条”,新引进落户的总部企业,按其实收资本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迁入的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或租用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上市或设立研发机构亦可以按照其他的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在对总部企业人才的扶持上,与“四上”企业一样,“总部10条”在人才补贴、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指标、人才入户指标、人才绿卡、人才公寓等方面,都出台了奖励措施,并且是在《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提高20%。
聚 焦2 让总部企业名副其实
“总部10条”中专门提出了“实施路径”,其意就在于谋求让引入的总部企业真正做到名副其实。据介绍,曾有一些企业虽然名义上落户我区,但是实质上落地的功能并不多,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并不符合总部企业的定位。“总部10条”提出实施路径,就是为了避免此类的情况再度发生。
因此其内容就明确,要争取区外企业将行政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制造服务中心、销售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职能总部、区域总部或综合型总部设在我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争取部分环节在我区但核心运营机构不在我区的企业,将核心运营机构全部或部分职能机构(行政、销售、核算、研发)迁入我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鼓励区内企业重组并购区内外关联企业,并在我区设立企业总部,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聚 焦3 为总部企业发展护航
总部企业是我区接下来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正因此,我区十分重视总部企业在我区的落户、培育,这一点在此次的“总部10条”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总部10条”中提到,欲成立由区长挂帅的区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镇街与区内各相关部门,负责总部经济发展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总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在其他的惠企政策中都是没有的,仅在“总部10条”中可见。
而且,总部企业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也纳入政务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提速审批,限时办结,加大力度帮助总部企业解决用地保障、金融扶持、子女入学、人才落户等实际问题。区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定期开展总部经济发展评价工作。
此外,我区还将建立总部企业定期统计分析监测制度,定期公布总部经济统计资料。同时加强总部企业监管,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