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白云区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暨“云聚英才卡”申领》
政策解读(图解):《一图看懂<白云区云聚英才卡实施细则>及申领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云人才领字〔2019〕1号
关于印发《白云区云聚英才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现将《白云区云聚英才卡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4日
白云区云聚英才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云委〔2016〕12号)和《关于推行白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的工作方案》(云人才领字〔2018〕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符合申领条件的白云区高层次人才,可申领白云区云聚英才卡,云聚英才卡是享受白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统一标识,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服务和待遇时应主动出示。
第三条 申领条件。申领人所在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区注册、依法纳税并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区属的教育、医疗和科研机构。
申领人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央人才办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5.区产业领军人才;
6.世界50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
7.区库年税收超过2000万企业主要负责人,年产值/营收超5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我区累计投资额超40亿元企业主要负责人;
8.在我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及从我区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后留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
9.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
新招商引资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有申领云聚英才卡需求的,可根据引进洽谈意见一事一议。
第四条 云聚英才卡持有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落户服务。持卡人及其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我区的,应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每年市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下达后,可在“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中调剂使用。
(二)子女入学服务。持卡人子女享有参与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派位没中签的优先报读我区有剩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在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满足地段生学位需求后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持卡人子女不受企业、单位名额及实际居住地限制,优先安排区属公办优质学位。持卡人子女就读非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区教育局安排专员全程跟进入学服务。
(三)一站式政务服务。按照“优先办理、跟踪协调”的原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挂服务牌,为持卡人本人办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且纳入“绿色通道”的个人政务事项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四)医疗保健服务。持卡人可以在区属公立医院进行定点医疗服务,并享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等服务。持卡人参照正处级干部标准,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五)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在申办设立、变更、注销等企业登记事项时,工商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事项按相关规定即时或限时办结。
(六)法律顾问服务。为持卡人免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实现持卡人在遇到重大决策、重大行为、疑难法律事务等情况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便捷通关服务。持卡人可享受每年2次白云国际机场国内贵宾或者国际嘉宾接送机服务。
(八)住房保障服务。对在本市没有住房,但在我区有居住需求的持卡人,在我区配建人才公寓或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后,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办理。
(九)文化娱乐服务。开放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等机构的文化服务设施,免费为持卡人开放专题研讨室;根据持卡人学科特点和意愿,免费推广宣传学术成果;在区影剧院举办讲座、组织培训或演出活动等,视情况减免租金。
(十)党建服务。持卡人参政议政意愿强、具备一定履职能力的,可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推动持卡人所在企业党组织与相应政府职能部门党组织之间进行党建共建,通过“党建引领、人才支撑”助推企业发展。持卡人向我区辖内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优先发展入党,各镇街党(工)委每年发展党员计划数向高层次人才倾斜,为持卡人优先入党提供保障。
(十一)其他服务。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电话,负责及时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反映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可根据需要邀请持卡人列席区人大会议或区政协会议;为持卡人免费订阅白云时事报,不定期组织持卡人参加交流培训活动;作为区领导联系人才的优先推荐对象;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应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协助解决持卡人在我区工作、生活、创业等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五条 申领程序。与商业银行联合发行联名卡,实现人才服务和银行金融服务有效整合。申领全流程包括:申请-核定-制卡-发卡,申领过程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一)申报。申领指南发布后,申领单位(个人)登陆白云区云聚英才卡申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申领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预审。相关经办部门对申领材料进行单位资质预审,及时将审核意见提交相关人才类别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三)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申领人基本资格条件基础上,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申领的情形。
(四)复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领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申领条件第(二)款1-8条的,可以建议直接认定。
(五)审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复审意见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制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商业银行,审核无误后制卡。
(七)发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卡,并将用户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第六条 考核管理。持卡人所在单位每两年对持卡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重点是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考核结束后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考核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考核情况加具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情况对持卡人实行动态管理。
云聚英才卡仅限本人使用(部分服务按规定扩大使用范围),服务卡实行周期管理,管理期为5年,从发放之日算起。管理期满后,人才服务功能将失效,原持卡人可优先重新申报。有以下情形者,功能将调整:
(一)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本细则所列发放条件的,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调整出管理名单,转为联系名单,人才服务功能从调整的次月开始终止,金融服务不受影响;持卡人重新符合认定条件,申报时可优先开通人才服务功能。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被开除党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终止人才服务功能以及金融服务功能。
(三)持卡人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如在云聚英才卡管理期内,将继续享受至服务期满。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