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
近期,多个城市出现住房租赁企业“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例如收房价3000元/月,出租价2400元/月)、“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例如对业主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的经营模式,以住房租赁之名,在短时间内吸纳巨额租金后突然“撤场跑路”,严重损害业主和租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住房租赁市场。
为防范和化解白云区住房租赁市场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就以下几点住房租赁注意事项向广大市民作出提示:
一、出租方在委托出租房屋以及承租方在承租房屋时,应选择正规合法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仔细查看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承租方应查看该公司与业主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业主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二、在租赁房产时,要核查清楚房屋权属证明或合法出租来源资料,确认出租人是否有权对房屋出租,同时注意房产是否有查封以及其他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慎防“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如果您是承租人,有房屋租赁企业或二手房东以低租金吸引您一次性缴纳多个月或多年的租金时,切莫贪便宜,谨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如果您是出租方,有房屋租赁企业或二手房东以高租金做回报,帮您管理或转租您的房屋时,警惕高回报的诱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防范“租金贷”租房金融产品陷阱。办理“租金贷”时应详细了解该贷款类型,抵押方式、还款方式,注意区分“租金贷”非“商业房贷”。签订租赁协议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录像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
五、慎防跌入“预租”骗局。在租赁房屋还未取得房产证或者未达到约定交付标准(例如合同约定带装修但还未装修)的情况下,承租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房屋权属来源的真实合法性;(二)房屋报建验收手续是否完善;(三)合同约定房屋带装修交付的,核查是否取得相关报建审批手续。“预租”存在房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如期交付、认定为违法建设被拆除以及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六、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警惕租金大幅优惠、返租分红的宣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七、注意区分“房屋使用权转让”和“房屋买卖”的区别。房屋使用权转让其实质是房屋租赁,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适用房屋租赁相关法规政策,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房屋买卖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需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请注意区分。
八、承租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时请注意核查土地来源、规划用途、使用年限、房屋报建手续等资料。除经批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不属于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不能确权到个人,请谨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使用权转让”、“销售买卖”以及“合作建房”合同(协议)。
为促进白云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坚决抵制不良行为,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设立了咨询和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来电咨询或提供有效线索。
咨询举报电话:86395562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