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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7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

  一、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申请时间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登记簿查册表(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改为提供该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复印件1份。)

  3.增设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复印件1份)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的协议(复印件1份)

  5.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

  6.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7.《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8.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9.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五、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只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六、事项说明

  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申请人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以住房消费条件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到账时间间隔180天及以上。

  七、其他

  (一)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二)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联系电话: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五)监督电话:020-12345。

  (六)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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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2年12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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