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云教〔2023〕39号)工作要求,经幼儿园申报、教育指导中心初审、教育局复审、行政会议审定和公示等环节,符合广州市白云区第三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共6所(名单见附件),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办园承诺,始终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办园方向,依法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加强幼儿园管理,以更加优质的保教质量服务社会,为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科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536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