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17〕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疾控中心:
水痘疫苗为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自愿自费接种,目前我省各接种点一般按一剂次方案接种。为更好发挥疫苗预防疾病的效果,指导各地科学使用疫苗开展预防接种,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各地免疫专家进行了研讨,借鉴国际及国内部分省市经验,结合我省水痘发生流行情况,将水痘疫苗接种程序调整为自愿自费接种2剂次,即12-24月龄接种第1剂,4-6周岁接种第2剂。现将《广东省儿童水痘疫苗预防接种方案(2017年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