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云府规〔2018〕7号文件和云府规〔2018〕8号文件的通知
一、背景原因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镇街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府规〔2018〕7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规定的通知》(云府规〔2018〕8号)属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公文规则,无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决定将上述两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相关依据
主要依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适应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实际工作情况,促进相关规定间的有机统一。
四、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五、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向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8639631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