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白云区江人一路政府储备用地(AB0403、AB07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民科园三产业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亭岗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石井河拦河枢纽地块、新市涌水闸泵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5项规划成果已完成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白云区城市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1〕9号),自批准之日(2021年10月1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白云区江人一路政府储备用地(AB0403、AB07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jpg
附件2.白云区民科园三产业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jpg
附件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jpg
附件4.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亭岗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jpg
附件5.石井河拦河枢纽地块、新市涌水闸泵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