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函〔2024〕27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严抓落实。实施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省已明确将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请各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村级申请、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组织施工、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项目管护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统筹资金,积极创新。各区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本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可统筹利用符合条件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作为奖补资金来源,同时积极创新方式,结合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奖补比例。
三、制定方案,及时推进。请各区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出台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盛典,联系电话:31210659;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俊杰,联系电话:83123762;市财政局联系人:张静宜,联系电话:38923536)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